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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品牌推出“酱香拿铁”速溶饮料,律师:或构成侵权

时间:10-05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133

多品牌推出“酱香拿铁”速溶饮料,律师:或构成侵权

  近日,有网友贴出显示“酱香拿铁·奶茶固体饮料”的商品照片,引发热议。   照片上,某奶茶固体饮料品牌的包装底色为红色,主体部分由白底与蓝色斜杠结合,还印有“美酿咖啡味,我只要这一杯”的宣传语。   网友评价,“瑞幸和茅台都沉默了”。   九派新闻检索发现,多个品牌上架了类似的零酒精“酱香拿铁”固体饮料。其中一位厂家称白酒味来自香精。   网友亦热议如此包装是否存在侵权,多个生产方都认为应该不存在侵权。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这些商家使用和瑞幸酱香拿铁相似的包装,会让人误以为与瑞幸、茅台具有一定联系,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混淆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由此对被混淆企业所产生的损害要负赔偿责任,还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速溶酱香拿铁”   九派新闻在某购物平台上搜索“酱香拿铁 速溶”的关键词,发现至少有六个品牌推出了酱香拿铁风味的速溶饮料,均标有“0酒精”、咖啡、酱香(或美酒)的关键词。   在外观设计上,均采用红底和蓝金线条的设计,单杯售价五元左右。   其中一产品的拿铁咖啡粉包中,有专门的酱香白酒味风味饮料配料,内含食用香精。   九派新闻了咨询了多个产品,其均称产品与瑞幸、茅台没有关系。   一生产方表示,使用的配料会有酒的香气,“但是是零酒精的”。另一生产方则直白地表示,“(酱香风味)是香精调的呀。”   品牌方:产品已上市半个月   多个品牌方认为产品没有侵权。其中一位给的理由是,“很多(别家)的产品都有类似包装。”   另一位表示,他确实是“稍微跟点风”,但他仔细了解过,瑞幸的咖啡为液体,自己家的是固体饮料,不在同一个归属类,且自己产品在外观上有自己独立的商标。此外,自己家的产品“在色彩上可能感觉跟茅台似的,但中国没有色彩版权”。   他还了解过,“酱香”是一种产品的类型,“任何注册酱香拿铁四个字是注册不下来的。”   其称,自己早于瑞幸注册了口号,“我的产品是手续齐全上市的”。其还称,上市半个月来,已经辐射全国200个县,零售价格定在5至8元。   律师:或构成侵权   九派新闻就此咨询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   付建认为,这些商家使用和瑞幸酱香拿铁相似的包装,会让人误以为与瑞幸、茅台具有一定联系,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混淆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由此对被混淆企业所产生的损害要负赔偿责任,还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此外,生产方表示“酱香拿铁”的品类无法注册,并且配色在国内没有相应的版权规定,口号也是在早于瑞幸咖啡注册的情况下注册的。从这些说法来看,商家可能认为他们的产品没有侵犯瑞幸咖啡的商标权和著作权,因此不存在法律风险。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商标权和著作权的保护并不仅仅依赖于是否注册。商标权的保护是基于商标的使用和知名度,如果有酱香拿铁的包装设计和广告语与瑞幸咖啡的商标和著作权存在相似性,且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和误解,那么瑞幸咖啡仍然有可能主张侵权。   此外,即使配色在国内没有相应的版权规定,也不能排除其他法律规定的适用性。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色彩也可以被视为一种表达方式,可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因此,配色方面的使用也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综上所述,虽然商家声称他们的产品没有法律风险,但是具体是否构成侵权,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商标相似性、消费者混淆和误解的可能性等。   如果瑞幸咖啡认为自己的商标权和著作权被侵犯,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的判断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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